摘要:媒介制造的偶像文本,作为公众复制和再创的对象,具有强大的力量。这种力量的形成,归根结底是公众寻求社会认同的必然结果。偶像力量对社会有多方面影响,如何兴利去弊,尚有待更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关键词:偶像崇拜 偶像力量 “迷”群体 社会 媒介
如果要列出2007年媒介大事件,杨丽娟事件必在其中。随着杨丽娟疯狂追星事件受到受众普遍关注,偶像及偶像崇拜现象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
猫王、麦当娜、布兰尼、后街男孩、刘德华、周杰伦、李宇春……他们共同被称为“偶像”。他们的专辑在一定区域内乃至全球范围内发行,发行量动辄百万张;他们的海报被FANS购买,收藏或装点自己的卧室;他们出现的地方,会聚集大量他们的支持者;他们的行为方式、服饰风格提供了受众模仿和复制的文本——普雷斯利的专辑总发行量据统计超过十亿张;麦当娜的走红,使十字架耳环、不分五指的网眼手套、露脐短上衣、黑色网眼服等麦当娜特有的象征性物品风靡一时——毋庸置疑,偶像存在一种无形的力量。
“偶像”大部分是理想的、浪漫的、绝对型人物,如著名的歌星、影星和体坛明星等,他们可以给受众带来一定的浪漫幻想和虚荣满足,致使部分受众神化他们的存在价值,沉湎于追逐之中,形成特定偶像的“迷”群体。
偶像与“迷”一体两面,相互依赖而存在。“迷”是偶像存在的基础,没有相当数量“迷”的存在,偶像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偶像是“迷”追随的目标和凝聚的内核,失去偶像,“迷”群体会自动解体。
偶像在“迷”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迷大量重复地消费偶像文本,藉此行为控制偶像,跨越“迷”与偶像间巨大的鸿沟。迷建构了一个想象的世界,藉由重复消费偶像文本,迷将自己和偶像同置于一个生活空间之中,将偶像“据为己有”。
作为社会的组成部分,偶像在社会中扮演的角色因被赋予光环而对社会产生重要影响,即偶像具有大于普通公众的社会影响力。这种力量的社会作用是多方面的。偶像凭借其榜样带动作用能引导公众形成积极的社会意识。比如,偶像热衷参加公益活动,在为其自身树立健康形象的同时,也使受众在潜移默化中开始关注并投身公益。李连杰创办壹基金、李亚鹏王菲创办嫣然基金、众女星献身“粉红丝带”……公众在偶像的带动下逐渐将视线投向某些弱势群体或某些社会问题,这表明偶像的力量确实能够赢得更多的受众关注。
但与此同时,偶像形成的强大引力场也产生了消极作用。这种消极作用对思想意识尚未成熟的青少年影响尤甚。过度或盲目崇拜偶像,会导致青少年过于理想化,逃避现实或一味追逐潮流而失去自我的成长,使青少年产生严重的认知失调,使得理想与实际无法相互结合一起,造成眼高手低、好高骛远、过度幻想的现象。杨丽娟事件就是一例很好的现实证明材料。
如何使偶像力量得到积极充分利用尚待研究,我们已经明确的是,偶像的树立确实能够形成一种相当强大的力量。
偶像力量的形成,是客观的大众媒介偶像角色塑造作用与主观的人类个体至深的进化冲动——即自我超越的欲望——共同作用的结果。
“偶像”角色由其公众形象和隐私形象组成。
偶像的公众形象是由大众媒介塑造的、为阅听受众所认知的具有突出个性的形象。这种形象经服饰、言行、作品风格、媒介宣传等多方位包装而被公众接受,通常是理想化和浪漫化的,不一定是其自身的真实形象。
偶像的隐私形象是偶像在镜头之外真正的个性和真实的面貌,这个个性通常与为一般大众所认知的形象有差距。
由于偶像和大众在空间上的距离,大众不得不被迫接受媒介传播的偶像公众形象。同时,认识规律致使大众将自己心目中认知的完美形象投射于偶像身上,认同明星在镁光灯下和大众媒介作用下的形象,而非明星私人的一面。这使偶像被完美化,甚至神化。赋予偶像光环的一部分受众在“仰视”的姿态下形成与偶像对应的“迷”群体,他们的心理及行为称为“偶像崇拜”。
“模仿”和“依恋”是“偶像崇拜”中的常见形式。而“依恋”又分为浪漫式依恋和认同式依恋两种类型。前者是希望成为该名人的恋人,后者是希望成为该名人那样的人物。这种心理表现在行为上即为对偶像的模仿甚至行为模式的照搬,从而形成了偶像的榜样力量。由于青少年缺乏理性和自控给力,偶像的“榜样力量”对他们的作用表现的尤其明显。
偶像力量的形成,归根结底是受众寻求社会认同的结果。
根据麦克卢汉的“媒介是人的延伸”的观点,受众在明星身上投射自我个性,每个人都可以在不同明星身上发现自己,进而认同不同的明星。同时,受众以自己所认同的偶像文本为元素,复制文本、挪用文本和再创文本,以求获得更大程度的社会认同。
偶像力量如此强大,如何引导控制以去其弊取其利值得思考。
一方面,做为偶像“生产者”和信息“把关人”的媒介要承担起社会责任,树立优质偶像,生产传播有利于社会精神文明进步的信息;虽一方面,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应共同努力,树立正确价值观,引导积极健康的选择偶像的标准,培养受众健全的自我意识和概念。
杨丽娟事件渐渐偃旗息鼓,对于偶像力量的探讨却方兴未艾。如何正确引导这股强大力量,如何让悲剧不再重演,仍值得更深入的研究和思考。
参考文献:
1.[美]约翰·菲斯克 著,杨全强 译 《解读大众文化》 南京出版社2006年5月第二版
2.陈国强 主编《简明文化人类学词典》 浙江人民出版社 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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